《滴道区农村供水区域统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农村供水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民生福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保障。近年来,滴道区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但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仍存在运行管理不够规范、维修养护力量不足、水费收缴机制不完善、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供水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和《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服务保障水平,结合滴道区实际,制定了《滴道区农村供水区域统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制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
(四)《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水规发〔2024〕5号);
(五)国家和省关于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
三、什么是农村供水区域统管
农村供水区域统管,是指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统一服务”的原则,将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纳入统一管理体系,通过专业化运营和规范化管理,实现供水设施有人管、管得好、长受益。
简单来说,就是改变以往单村、单工程分散管理模式,逐步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运营、专业管护、群众参与”的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六个部分。
(一)明确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原则,以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区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工作。
(二)明确统管范围
统管范围覆盖滴道河乡、兰岭乡16个行政村,涉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1处、农村供水工程37处,实现农村供水工程统筹管理。
(三)明确统管模式
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运营、乡村协同”的区域统管模式。
滴道区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
滴道区水务局承担行业监管责任;
滴道区供水有限公司承担统管运营责任;
乡政府和村级组织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和群众服务工作。
(四)明确重点任务
重点推进统一运行管理、统一维修养护、统一水质保障、统一应急处置和统一服务管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五)明确实施步骤
按照“先建机制、后推运行、持续提升”的思路,分阶段推进农村供水区域统管工作,逐步实现全覆盖。
(六)强化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强化考核激励和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确保区域统管工作取得实效。
五、实施后将带来哪些变化
《实施方案》实施后,将重点实现“四个提升”。
(一)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通过统一管理和专业化运行,及时解决供水设施故障问题,提高供水稳定性。
(二)工程管护水平进一步提升
建立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解决部分工程“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问题。
(三)水质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
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实现供水全过程监管,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群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建立统一服务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问题响应和处理效率,让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稳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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