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道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滴道区农村供水区域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两乡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区供水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水规发〔2024〕5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制定《滴道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滴道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9日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