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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道区统计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发布者:区政府办 来源:区统计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鸡西市委办公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鸡西滴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字〔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鸡西市滴道区统计局政府工作部门,为正

第三条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区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外县(市)、区和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备案两乡及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七)管理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协助党委管理乡级统计人员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条统计暂不设内设机构,设下列工作岗位:

统计员(2名):承办领导交办的统计工作和其他任务。

第五条统计局行政编制3名(不含两委人员编制)。设局长1名。

本规定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3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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