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动态
滴道区林草局成功救助“三有”保护动物松鸦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3日 发布者:区政府办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627日晚,滴道区林草局接到滴道河乡团山子村河南南屯村民求助,称在村内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野生幼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带队赶赴现场处置,经鉴定该鸟类为松鸦,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松鸦依靠储存、传播树种助力森林植被更新,具有重要生态价值,法律禁止私自捕捉、饲养、交易。经检查,此次救助的松鸦无明显外伤,因受惊体弱无法飞行。工作人员已将其移交鸡西市动植物园专业养护,待体能恢复后评估野外放归时机。

本次群众主动上报野生动物险情,反映出当地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提升,区域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持续改善。滴道区林草局将持续加强野生动物巡查救助与普法宣传,健全联动救助机制。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发现受伤、受困野生动物,切勿私自处置,及时联系林草部门处理,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