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频次较少,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未充分发挥。
二、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化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认识,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贯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体干部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深刻理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性,确保在决策中体现这一理念。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生态环保委员会会议,研究并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重点督察整改问题,确保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滴道区委、区政府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最新讲话和指示指示精神,尤其是关于生态文明重要思想,并将生态问文明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示范带动学、个人自主学等方式,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入心入脑,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2)2024年至今,滴道区累计召开4次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2次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讨论学习。多次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滴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571557
八、受理地址:滴道区人民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滴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滴道区委 滴道区人民政府
2025 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