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滴道区政府网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滴道区民政局办公室查阅。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政策的解读。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救灾救济、救助服务、低保服务、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区建设、老龄服务、优待抚恤,全区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捐款捐物、福利机构、居家养老等。
(五)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信息和其它资金信息。
(六)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救助公告、避难场所信息、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等。
三、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滴道区政府网站(网址为:www.didaoqu.gov.cn);
2.“滴道微讯”微信公众号;
3.“滴道区发布”新浪微博;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在网站下载电子版本后自行打印)。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接待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申请的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人对所申请公开内容有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的处理
滴道区民政局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已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未公开的,将依相关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并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滴道区民政局工作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所属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不予公开
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四、信息公开服务机构
滴道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包括政府公开信息咨询、查询、复制,受理依申请公开、对本机关信息公开投诉等。
办公(邮寄)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中华路850号,邮编:158150
投诉受理电话:0467-247221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