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走进滴道>机构设置>区直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鸡西市滴道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4日 发布者:区政府办 来源:区文体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鸡西市委办公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鸡西滴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字〔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鸡西市滴道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归口区委宣传部领导。

第三条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关于文化(含文物、博物馆工作,下同)、体育、广播电视(含网络视听工作,下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业发展,推进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管理全区文化活动,组织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协调重要文化、体育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标准化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

()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规范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等相关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

(十)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文化遗产申报、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暂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区文体广电和旅游行政编制2(不含两委人员编制)。设局长1名。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325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