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道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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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7
- 来源:滴道区司法局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 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重点抓好“关健少数”,2022年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政府党组会5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依法治国工作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意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2022年8月召开了中共滴道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十八届第一次会议,听取了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汇报、审议了《中共滴道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进行专题述法,分别由滴道河乡党委、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次述法,区委依法治区委主任、副主任进行点评,与会人员现场评分。
3.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区政府制定了《滴道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滴道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举措责任分工》,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报送司法行政部门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定期开展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和清理。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6件,其中保留25件,废止51件。
2.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以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公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以适当方式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坚持依法决策,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经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审查、专家论证等各类重大经济合同20件、疑难信访案件3件,依法维护政府公信力,最大限度的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服务质效
1.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投入160万元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拓宽政务服务范围,乡、街道(社区)政务外网、综合服务窗口、服务“好差评”全覆盖。对20个窗口实现优化整合,824项服务流程再造,125项政务事项延伸到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100%,即办率80%以上。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首问负责,深化审批改革。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压缩办理时限,设立“网办自助服务区”,实现网上“一站式”服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部门随机联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今年完成本部门随机抽查任务16批次,检查848户,多部门联查9批次,检查企业32户。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不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失信违诺专项整治事项台账,主动履约践诺,两乡区直各单位进行自查自改,对本地、本部门面向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作出的承诺进行排查整改,切实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了乡(街道)职责任务清单及五个配套制度,明确了职责、任务、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据和承办主体等,扩大乡(街道)管理权限39项,滴道河乡、兰岭乡分别承接13项,推动了执法重心下移,为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社会治理一张网奠定了基础”。
2.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入企业、商铺,利用文化广场大屏幕,广泛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宣传,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转变执法理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进“四张清单”制度落实落地,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排纠解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扎实开展排纠解纷专项行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创新两种服务载体模式效能,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和“党建+人民调解+物业服务”模式,采取“上门服务”与“线上调解”相结合方式,发挥“五老”人民调解员作用, 全年共排查民事纠纷530余件,经调解达成口头协议240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282件,共结案522件,结案率98%。
2.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做到“有案必受”,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今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本部门在区政府被申请复议的3件,较去年同期同比持平。立案前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1件,口头答复不予受理的1件,立案后撤回申请1件。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刑事监督13件、民事行政监督63件,行政公益诉讼33件,积极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4.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三级、五类、二模、一提高”为载体,依托区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和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公共法律服务“3521”模式。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五类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实体、网络、热线“三位联动”的非诉讼纠纷受理平台,实行“调解+”运行机制,实现三级网络五类资源覆盖,“进一扇门”享受全服务。全年开展为弱势群体、残疾人办实事志愿者法律服务活动13次,提供法律咨询58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代理案件79件,引导辖区群众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不动产继承纠纷198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5.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改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处。制定下发“八五”普法规划,以“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12000余份。举办“三八”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惠民生 关爱军人军属”等法律讲座3期,微信订阅号发表宣传信息152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大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围绕服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7次,促进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