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滴道区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滴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滴道区畜禽禁养区
划定方案的通知
两乡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鸡环联发〔2019〕12号)文件精神,重新划定了畜禽禁养区面积。
我区原有畜禽禁养区七处,总面积为17.5401平方公里。分别为: 1、三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1.5875平方公里。2、滴道河乡团山子饮用水源保护区0.2826平方公里。3、滴道河乡大同沟水源保护区1.7727平方公里。4、滴道河乡南甸子饮用水源保护区0.7851平方公里。5、兰岭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0.7809平方公里。6、二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1.5913平方公里。7、滴道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10.74平方公里。
根据文件《滴道区政府关于取消滴道区二水源地及保护区的函》(滴政函〔2019〕103号)由于滴道区二水源地及保护区水量较少,难以保障南甸子村300余户村民和立井、十一井及五采区未动迁居民生活用水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投资建设新水源输水工程项目,同步取消滴道区二水源地及保护区。原有的二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1.5913平方公里从禁养区划定中剔除。现调整后我区有6处禁养区,畜禽禁养区总面积为15.9488平方公里。
特此通知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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