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与林草部门对违法采矿行为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以罚代管问题突出,矿山企业反复越界开采,违法毁林占林案件频发。
二、整改目标:完善矿山监管制度,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推动依法依规治林,提高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矿山开采监管制度,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每年对本辖区非煤矿山进行监督性测量,并将测绘结果上报市自然资源部门,接受监督指导。
2.加强日常巡查,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对辖区矿山每月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在组织巡查、实地核查测量中发现的违法勘查开采线索,核实后从严从重从速处罚,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并强化典型案例的宣传警示作用,变以罚代管为重罚促管。将违法矿山企业纳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各县(市、区)林草部门对占用林地事项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与省市沟通、加速审批。
5.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协作。落实林长制,加强网格化管理,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与司法机关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全面打击矿山企业违法占林毁林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1.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统一聘请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察院对辖区范围内非煤矿山进行监督性实地测量,之后每年将按照合同内容持续开展监督性测量工作。2.自规局滴道分局已按照要求每月2次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矿山开展巡查工作,采取“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巡查60余次。3.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深入实地,并积极向矿山负责人员宣传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后续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如发现违法行为后,从重从速处罚,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4.林草局在优化占用林地审批服务方面,编制《占用林地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建立“1对1”企业联络机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前介入指导,通过相关工作落实,企业跑动次数大幅度减小,办事效率明显提高。5.滴道区林草局严格落实《鸡西市林草资源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对域内林地、草地、湿地等资源开展“拉网式”排查。依托林长制,滴道区构建区、乡、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设立各级林长32名,建立林长巡林、督查考核等制度。截至目前,各级林长累计巡林140余次,未发现严重毁坏林草资源的问题。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4日
六、受理部门:滴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571557
八、受理地址:滴道区人民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滴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西市滴道区委员会 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