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滴道
政务信息
党群工作
便民服务
招商引资
您的位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现对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滴道区禁垦范围划定图斑信息表
鸡西市滴道区水务局
2025年11月6日
滴道区禁垦范围划定图斑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