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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发布者:滴道区人民政府 来源:滴道区人民政府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912日至926日进驻鸡西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

如发现省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反映。电子邮箱:sthjtjjjcz@163.com;信箱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邮编:150090

附件:《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

        黑龙江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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